博海拾贝 文摘 拿流星锤去砸车是一个表演性很强但失败率很高的行为

拿流星锤去砸车是一个表演性很强但失败率很高的行为

@唐不闻:始皇帝晚年巡游至博浪沙,遇到了盗贼。

在《秦始皇本纪》中,并没有提到该事件细节,更没有说及刺客姓名,只是说:“为盗所惊,求弗得,乃令天下大索十日。”

如此简要的描述,很符合秦国官方史册《秦记》的特点。这说明,太史公这句话,极有可能就是从官方资料里抄来的。

再从逻辑上推断,既然没有现场抓获,秦廷自然也无从知晓行刺者的身份。那么所谓的“大索十日”,大约也是笼统下令搜捕一些形迹可疑者。如果一定要增加些细节,可能会参考当时流行的《日书》。这是一种用以占事的参考书,类似于今天的黄历。用法是看行刺当天的干支,假如是子日,生肖就是老鼠,《日书》认为这天犯事者,可能名字或长相多与老鼠相关或相似。今天看来很无稽,当时人却很迷信。

到了《史记•留侯世家》里,张良出来表示对此行刺事件负责,并补充了一些细节,比如“为铁椎重百二十斤”、“误中副车”。但是这些细节,却不可能出自秦国官方资料。在全天下均不知刺客身份,也不可能有官方资料的情况下,细节必然是张良本人叙述宣传出来的,时间也大概率应在反秦起事之后。读史者,不可不注意这种原始史料的来源区别。

但凡信源如此单一的事件,真实性最好都要打个问号。张良本人还有一些早期经历,和行刺始皇帝一样,有不小的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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