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海拾贝 文摘 明星为什么常陷入“诈捐门”?

明星为什么常陷入“诈捐门”?

杨幂并不是第一个陷入捐赠风波的,很可能也不是最后一个。此前,章子怡、赵丽颖等明星都曾被卷入捐赠风波。

“知道”(nz_zhidao)跟你谈谈,为何明星屡屡掉入诈捐门这一大坑。

杨幂捐赠风波正闹得沸沸扬扬。

事件的起因是,2015年10月21日,杨幂主演的电影《我是证人》在成都进行宣传造势,杨幂在路演现场承诺自己将为成都市特殊教育学校的盲人孩子捐献100只盲杖、50台盲人打字机。可前阵子学校爆料称,这些物资至今都没到位。

杨幂方的说法是,《我是证人》的成都宣传活动中,增加对盲生进行捐赠这一环节,是李萌主动提出的,此后则由其与校方联系,充当捐赠的中间人。并且杨幂所承担的职责是出席活动,李萌负责完成后续捐赠,不需要杨幂方面出资,这才导致工作室没有在活动后继续追踪、落实具体捐赠事宜。

矛头似乎都指向中间人李萌。但李萌提供的又是另一番说法。一方面,这是学校“逼捐”,捐赠没有任何文字协议。另一方面,决定捐赠之后,自己就成了学校和杨幂方之间沟通的中间人,自己曾多次催促杨幂方落实捐赠事宜,但杨幂方资金迟迟不到位。但根据媒体最新采访,杨幂方斥李萌“编故事”:他能拿出半个字的证据吗?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李萌向多名残障人士借款,并一直未归还。因为借贷纠纷,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李萌于2016年7月27日被北京西城法院列为“老赖”,一度长期失联。

现在事件的三方各执一词,事件陷入“罗生门”。无论事情真相是什么,作为明星的杨幂为此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形象受到严重影响。我们该如何理性看待类似风波?为什么明星屡屡陷入类似“诈捐门”?又该如何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

对明星公益有“道德洁癖”?

从目前的舆论声势来看,将杨幂定性为“诈捐”的还是大有人在,他们认为杨幂本来就不是真心想捐赠,不过是电影宣传期的炒作,是做“人设”,现在终于露馅了。随之而来的一个论调是对明星公益行为动机的质疑,比如就有媒体刊文指出,许多明星做公益,不是“真心真意”,只是“作秀”,“沽名钓誉”甚至“借机敛财”。因此他们建议,明星做慈善,要么就得像古天乐那样,默默无闻,“做好事不留名”,不要做过多的宣传;要宣传也要大手笔一点,千万不要像杨幂才捐“那么点”就拿出来宣传,结果连那么点东西都没落实到位。

杨幂这次捐赠风波,不论是否是被中间人坑了,杨幂方都必须承担重大责任,毕竟承诺的捐赠没有到位是事实。不过这次捐赠风波,千万不要成为网友攻击明星公益的靶子,仿佛任何明星做公益,首先都先拷问动机,只有动机“纯正”,才是好的公益,否则就是“诈捐”。

公益行为是不应该被拷问动机,也不应该被逼问捐赠多少。这与公益事业的特殊性有关,它不是义务性行为,也不能对他人提出强制性要求,但它鼓励人们参与,因为只有无数涓涓细流,最后才能成为大海。只要有人愿意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只要能够让更多弱势群体享受到公益救助,那么无论你出于任何动机和目的参与公益,都是一种善行,无论你是否有利己的目的,重点在于,你是否利他了。

也即,只有损人利己应该受到批评;不损人也不利他,这是个人权利;利己利他就应该得到道德上的褒扬,利他的同时利己,一点也不可耻。甚至法律都在鼓励慈善利他的同时利己,比如美国法律做慈善可以减税,成立某些基金会还可以完全免税;而中国的《慈善法》里也对进行慈善捐赠的企业提供了税收优惠政策。

的确,明星做公益很多时候是有利己的目的,比如作秀、立人设或者炒作宣传需要;但这并不能成为我们质疑明星公益的理由,因为无论是实际捐赠还是影响力来说,明星参与公益不仅给更多人带去了实质性的帮助,也为向善行善树立了极好的示范和榜样。现在许多粉丝追星,纷纷以明星的名义成立基金会并参与多项公益项目,就是一个很好的趋势。

可问题是,现在不少人对公益行为持一种“道德洁癖”的态度。在他们看来,公益就是做贡献,而做贡献就不能有任何利己的成分;并且明星赚钱那么多,捐赠也要多,否则就是“小气”“自私”,甚至有人因此对明星进行道德绑架,屡次发生“逼捐”事件。这样的态度和行为,是对公益的极大误解,也是对公益的极大伤害。不断提高公益行为的道德门槛,最终是没有几个人符合要求,没有几个人“有资格”参与公益,人人望而却步,公益就愈发小众;而逼捐不是一种善,任何违背他们意愿的道德胁迫,都是一种恶。

因此,明星参与公益的问题不在于动机,不在于作秀,不在于捐出多少。那么问题的症结在哪呢?

明星公益亟需“专业”

杨幂并不是第一个陷入捐赠风波的,很可能也不是最后一个。此前,章子怡、赵丽颖等明星都曾被卷入捐赠风波。与其他风波不同,捐赠风波的道德影响力更大,如果没有利他,却以“利他”来宣传炒作,以实现利己的目的,那本质就是损人利己,而且损害的还是本来需要帮助的弱者的权益,就更显得恶劣了。因此之前有明星因卷入“诈捐门”,最后花了好长的时间才修复了形象。

那为何明星屡屡掉入诈捐门这一大坑呢?关键在于,不专业。

不少明星对于公益的理解非常肤浅,对《慈善法》等一无所知,以为只是捐赠一下就行了,实际上,公益是一项非常复杂的事业,程序、细节很多,从哪里来钱,怎么管钱,钱怎么分配和支出,谁来监督,怎么监督,都是学问。比如为什么我们鼓励捐赠是通过基金会,而不是直接给需要帮助的人?这就是传统慈善和现代慈善的差别。传统慈善就是个人针对个人,往往存在着道德上的差异,尤其是受助人的尊严。

现代慈善多了两个重要的维度,一是如何对待受助人,通过慈善组织,捐赠者不是高高在上,受助人也不是唯唯诺诺,其尊严得到保护。二是如何分配公益资源,可以“尽量避免某个具体的受助方因为特殊原因(如被更多的暴露在公众视野、更容易激起其他人的怜悯等)而获得超过需求的资源”。

现在许多明星不是通过专业的公益组织捐赠,而是通过像李萌这样的中间人,并且最终也是抵达个人,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图个方便省事。诚如前文所说,这更近乎传统慈善,无论是对受助人尊严还是公益资源分配,都不是最理想的状态。更严重的是,中间人不是公益组织,公益组织尚且经受法律的严格监管,但中间人却没有受到任何监督,这就对中间人的道德水平、公益素养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他万一靠不住或私吞资金,导致最后捐赠没有落实到位呢?最后责任,还是要由承诺捐赠的人承担。

美国应当是世界上明星参与慈善事业最为成熟的国家之一,明星热衷于参与慈善,却鲜少提到什么不好的传闻,这与其背后成熟的慈善机制不无关联。好莱坞明星从事慈善,往往离不开“术业有专攻”的专业团队支持,他们常常是像打理金融投资一样打理慈善投资,为的是慈善资金得到高效利用;并且美国有一套非常完善透明健全的监督机制,对账面有严格的严格的法律监管和审计,确保每一笔支出都是正当的。

目前,我国的公益事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公益理念仍不成熟,这是发展中的必然阶段。此次杨幂捐赠风波,也是间接地为公众上了一堂公益课。应该鼓励人们参与公益,多做公益,不要去拷问动机,更不能有道德上的胁迫;做公益,有善心很重要,但也要讲专业,可通过专业的基金会实现捐赠,那种什么通过中间人捐赠落实的蠢事,千万不要再做了。

来源:南周知道 WeChat ID:nz_zhid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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