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昨天来问,未来会不会是现房销售?
我当然支持现房销售,这样就不会出现烂尾、货不对板等现象;大家都是看到房子以后再下单,肯定有利于购房者。
但是,这里面其实有很高的门槛。
低的那个叫做现金流,过去开发商基本拿地半年多就能卖,现在至少要两年多时间,周转速度慢了4-5倍。商业常识就是,周转速度越慢的生意,对利润率要求就越高。目前开发商的净利润也就5%左右,也就是卖一套100万的房子
赚5万,假设速度减慢4倍,那就需要做到20%左右才行。
作为购房者会觉得20万很多,但作为一个生意,2-3年才赚20%左右已经是少到极限。目前国内无风险利率水平是3%左右,100万你安安稳稳吃息3年都有9万,而做生意是有风险的,这个20%需要对冲潜在亏损风险。
也就是,要么地价下跌15%左右,要么房价上涨15%左右,才能实现利润率20%左右;前者是卖地方也就是地方政府让利,后者是购房者多花钱。现实中可能是一边承担一半,各出7.5%。
不过认真算账的话,相比于预售,购房者实际上是晚两年才出购房款,按照3%的无风险利率水平来计算,利息上省了6%左右,所以只是心理上多出了很多钱,实际上并没有。
政府那边也一样,如果允许开发商分期付土地款,地价实际上也未必要降那么多。
所以现金流这个门槛,虽然高,但我认为是可以跨过去的。
真正高的很难跨过去的那个门槛叫做开发周期风险。
举例来说,我是开发商,拿地的时候地价是2万,开发成本是5千,我卖2.8万可以赚3千。
我今天拿地,对半年后的房价基本还看得清,就算跌也跌不了多少,大不了跌5千,每平米倒亏2千。
但如果是2-3年后就没法预测了,万一房价跌到1.5万,我每平米就血亏1万。那就不是亏钱的问题,而可能是公司要倒闭了。
当然反过来也有可能,每平米涨1万,我血赚。
所以现房制度下,开发商就变成了期货玩家,不是看房子造得好不好,而是两年后的房价是多少。
除非房价走势稳定,每年就跌一点点或者涨一点点,否则几乎所有开发商都会很容易完蛋。
那国外为何可以现房销售?
主要有两个原因。
1、国外主流不是我们这种高层,而是一幢幢的独立小房子,开发周期短,比如日本的一户建大约是3-6个月,那当然能做到现房了。
2、开发商获取土地的模式不一样。我们这里是拍卖模式,本质就是开发商从地方政府手里买地,是一口价;而大部分国家土地私有,你完全可以和土地所有者达成一个协议,用土地入股之类的方式来开发房产。那么如果开发周期
中房价大跌,这个损失是双方共同承担的,开发商就有缓冲垫。
另外,大部分国家实际上是预售和现房结合,就是有些房子是预售,有些是现房。
以美国最大的开发商霍顿集团为例,80%的收入来自预售,20%才是现房销售。
我大概查了下,在全球大部分国家,有地住宅(一户建、独立house、别墅等),以现房销售为主,因为开发周期短。
新建公寓,也就是我们这种一幢楼里有好多户人家的,因为开发周期长,以预售为主。
不过人家的预售和我们不太一样,买家只需支付5-20%的定金(放第三方账户),按揭是从现房交付后才开始的。
如果房价下跌,买家不想要这个房子了,就损失定金,但不会损失更多;如果开发商违约,定金可退。开发商拿着这个定金合同,则可以和金融机构进行对赌,锁定利润。诸位都是炒股的,这个就不解释了。
以上都是博弈上百年所建立的规则,相对来说比较成熟,保护了开发商和购房者双方的利益。
个人理解,我们未来的房屋销售制度,基本会很接近这个框架。
在小城市和大城市郊区,允许个人购置小块地皮来造独立房屋,这种房子开发周期也短,以现房销售为主。
公寓式住房,仍以预售为主,但改变当前的定金和按揭模式,给购房者更多的保护。
或者干脆就把国外这种先交5-20%定金,现房交付以后再开始按揭的制度叫做现房销售,也是可以的。
就像我们现在买二手房,也是先签一个定金协议,然后再网签。
定金协议严格来算并不是购房合同,双方都还能反悔,网签才是。
那以后完全可以规定开发商和买家可以签定金合同,现房交付以后再网签,说这个是现房销售,也完全没有问题。
来源:刘备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