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海拾贝 文摘 细聊一下女子买69平公寓37平是公摊这件事

细聊一下女子买69平公寓37平是公摊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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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有:3000字细聊一下#女子买69平公寓37平是公摊# 这件事。
这事儿不能单纯怪开发商黑心。

各位,开发商并不是傻子,他们不知道公摊像图里这么离谱,不好卖吗?
他们没有产品设计部门吗?
我的工作就是给开发商提供建议,卖给他们ppt,咨询“什么样的产品才好卖”。
我可以说:你看到极度不合理的东西背后,往往有一些合规要求。

比如:图里这么宽的公寓走廊,开发商销售告诉你“走廊宽一点气派”,这就是销售自己不懂建筑设计,瞎胡说。
原理很简单:

公寓本身并不是住宅用地,一定是用了商业用地,所以商水商电,不能落户。
有两种商业用地:

1.商办用地,这种地一般用来盖写字楼。
50年产权,层高不超过4.5米。
这种地,用来盖公寓,如果做loft产品,隔两层,4.5m有点矮,不大气。

2.零售商业用地,这种地主要是开商场。
40年产权,层高不超过5m。
商场的建筑规范是不一样的,走道要求更宽,消防疏散通道也更多。实用率通常也更低。
我猜测图里这种实用率50%的,大概率用了这种用地指标。

总之,我国并没有什么“公寓用地”一说。
只能你用商业性质改。
俗称“商改住”。

那么为什么开发商要商改住。
也很简单:
开发商拿了商业用地,如果真按照规划,老老实实盖了写字楼或者商场。
卖不出去也租不出去。
市场说话,公寓比较好卖,那我就盖公寓咯。
其实就是明明可以规划住宅给大家住,但偏不规划住宅,开发商就规划公寓这样子。
这就是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起了冲突。

那,为什么看得见的手要规划这么多写字楼和商场呢?
原因非常多,不同地方还不一样。
有可能的原因包括:

1.你们那有人口规划,不让批这么多住宅用地。
头部城市都有,网上一查就能查到。
所以很多时候年轻人喊:为什么不让我们留下来。
我心想,看上位规划,确实没想让大家留下来,只是不方便明说而已,你去查一查就能发现。

2.比起住宅用地,写字楼和商场,长远来看当地更能赚钱。
卖住宅用地,70年一次,一次性把收益拿走了,没什么意思。
但规划商业用地,里面的写字楼、商业,年年都缴税。
有个评估写字楼的标准,叫“亿元楼宇”,也就是说,这一栋楼,一年缴税就上亿。
这种楼每个一线城市都几十栋到上百栋。
广州某个零售商业体,每年纳税好几亿,真的是,它们说点啥当地都是非常哄着的。
有问题全都优先解决。
住宅没什么意思。
何况商业用地卖地也可以收钱嘛。

3.核心区土地资源有限,更得开发商业和写字楼。
为什么各大城市核心区,已经很久没有大规模住宅新盘了。
但是却可以盖写字楼。
更是一个道理,我就这么点土地了,还不能盖写字楼商场收税嘛?

比如,深圳前海大铲湾,约等于不要钱给了腾讯。
为什么,因为腾讯纳税多,我怕你跑了。
华为当年跑到东莞松山湖,你们知道深圳多么痛心。

华为要走,还不是当地没有足够用地了。
不可能像东莞拿出那么大一块给华为搞发展。
所以很多土地稀少的区域,不舍得规划那么多住宅。都是尽量规划产业用地,怕自己土大户跑了。
这样税收,就业岗位都好看。
当然,负面效果是苦了打工人,没有足够住宅,大家都去惠州买房。

综上三点,很多区域做规划,喜欢规划写字楼和商场,不规划住宅用地。

但!那既然都规划了,那为什么区里不监督拿地企业,任由他们把规划中的写字楼和商场,盖成公寓呢?
为什么不严查“商改住”呢?
很多地方都喊过要严查商改住,后来都没认真贯彻下去。
原因也很复杂。

最主要的原因是:如果你严查,地就卖不出去,或者卖不贵。
还是老话:开发商不是傻子。
他们会做市场调研。

当他们调研发现,这地方不缺写字楼了,或者不缺商场了,那他们就不会拿地啊。
或者只愿意用很便宜的地价拿地。
这很好理解,当你想让开发商做出一些没那么符合市场需求的举动,这块地就会没那么值钱。
这时候,地价降低的部分就变成了一种补贴。
那区里是不乐意的。

好比我之前去开会,就有开发商被问:
为什么你做项目,做成了月子会所,你为什么不能引入金融业呢?
答案非常简单:这地方没那么多金融业,金融业没有月子会所挣钱。

那不如反问:为什么批地的时候,不在土地出让条件中注明,这块地未来只能引入金融类企业,不可以开月子会所呢?
因为这样,这块地就不值钱了。

从区里角度,当然是希望,地也值钱,未来也有产业。
那么双方博弈当中,会达成某个均衡。
比如,我卖地的时候,规定,这块地盖好楼,只有一半可以对外销售,其他你只能自持,租出去。
那就是给你留个口子,比如这一半,你是可以拿来做公寓的,可以卖。
另外自持的部分,大部分开发商是不会做公寓出租的,因为我国租售比很低,并不划算。
就做写字楼引入产业了。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有个好处是:
其实区里也知道,这地方缺住宅。
但是又不让规划那么多住宅。

一规划住宅了,我是不是还要配套中小学?幼儿园?各种公建配套?
做成公寓我就不用管那么多了。
其实公寓还是有用的,比如我虽然没给你准备户口,但你照样可以住公寓呀。
等你老了,不再是城市需要的人才了,你就走了。
这期间你可以住公寓,不需要住宅的。
双方达成了博弈平衡。

这种瞎博弈,给我的工作也造成了不少麻烦,但也给我带来了一些工作业务。

比如,我的一位开发商客户,在某个区域拿了四块地。
每块地都有一定指标可以销售,可以做可销售的公寓和写字楼,有一定指标要做自持写字楼,有些地方要做商业。
这时候你就会想,为什么不能把一块地全做公寓,另一块地全做可售写字楼,另一块全做自持写字楼呢?
所有这些东西混在一起,不是更烦嘛?

一栋楼,下面是写字楼,上面是居住公寓,核心筒特别大,进深也特别深,人也很混杂。
非常不好弄。
公寓实用率也很低,只有60%。
如果公寓都在一栋楼里面,就可以拿着住宅图纸,去盖公寓,这样的公寓住起来也舒服,这不好嘛?
如果能把同一种功能放在某一块地上,那好极了。
这就叫资源的优化配置。

但规划时不是这么想的,规划当时认为,这一块地一块地往外卖,有点公寓有点写字楼,这便于拿地企业用公寓迅速销售收回成本,然后安心做写字楼。
很科学的。
谁想到你这么有钱,一下子拿了四块地啊。

这个时候只能改规划。
只要规划一改,立刻这四块地的产品都会更好。
但,为什么我要冒风险帮你改规划?
我怎么证明我没有收你的好处?
还是公事公办吧。

这也造成了很多不好用的产品。
所以给我的工作造成了很多难度,但如果开发商没有面对这些困局,就不找我咨询了,所以也让我多了一些业务。

所以综合来看就是这么个情况:
各方诉求博弈之下,看起来几方都有理。
最终做出来一个奇奇怪怪的产品。

这个属于土地资源的浪费。
明明可以做更好的产品,卖更贵,那么也可以取得更多的土地收益。
但没办法。
就是这样了。

不过,消费者买公寓的时候,你直接问销售,销售是有责任告诉你的。
合同里也是有标注实用率的。
再不过,你不主动问,销售一般也不说。
销售肯定想打马虎眼过去的。
我们也不能要求消费者都懂实用率这些知识,都知道问一嘴。
不是谁都懂房地产的。

就这吧!已经写很长了!
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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