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海拾贝 文摘 现实的无奈

现实的无奈

昨天看到一则新闻,大致是说,有个离异带娃男的,想找个对象,于是通过一家婚介机构找到了一个同样离异带娃女的,两人火速结婚。没想到,才刚结婚几天,这个女的就跑了。9万元彩礼和3万元黄金首饰,也没退。

于是男的报警。男方在警察和调解员的协调下,最后把3万元黄金首饰都要了回来,但是彩礼没能全部要回来。报道中没说最后退回来多少彩礼,但根据上下文推测,我估计退了大约4万到6万。

从朴素的情感角度出发,这个事情大概率是骗婚。

不过,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不太容易认定是诈骗。因为现在结婚离婚自由,如果你说人家骗婚,请问有什么证据呢?而且,女方给的理由也很常见,说是因为跟公婆相处不惯。公婆每天一早便进到她房间打扫,影响到她日常生活。双方对此沟通困难,女方只能选择回娘家。

其实,说跟公婆相处不惯,还算是比较给面子的,我在现实中还见过说是因为性生活不和谐要求离婚的。女的说,她要求一天必须几次,男的说年纪大了,实在满足不了,于是掰了。

以前,如果一个女的多次结婚,多次离婚,可能会被警方认定为是诈骗。但是,现在不一定行得通。人家多结了几次婚,就一定是搞诈骗吗?时代变了,观念变了,婚姻已经从以前非常严肃的一件事,变成了现在相对稀松平常的事情。

在严肃型婚姻观念下,如果一个人多次结婚离婚,当然有问题。但是,在非严肃型婚姻观念下,多次结婚离婚属于个人的自由,不能说一定就有问题。

像在这个案例中,由于当地警方介入,女方被传唤,估计怕了,所以主动把大部分钱都还了。但在有些案例中,警方不一定愿意介入。在这种情况下,男的只能自己到法院起诉。

如果自己去起诉的话,不但费时费力,还不一定能把大部分钱都追回来。

另外,在这个案例中,警方之所以愿意介入,大概率是因为两人结婚时间实在太短。女方跟男方才待了几天,就离去了,从警方的自由心证角度来讲,大概率倾向于认为是诈骗。

但如果女方跟男方待了几个月呢?

要是女方跟男方相处了几个月,然后提出离婚,警方大概率不会介入。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说女方是明显有预谋的在骗取男方钱财,至少这个案子的复杂性会大幅升高,掺杂了很多民事纠纷成分。

而根据法律规定,警方不能随便介入民事经济纠纷。

所以,警方大概率不会千里传唤女方,最后只能由男方自己到法院起诉。

而根据法律规定,彩礼只有在满足以下三种情形之一后,才能退还:

1、双方没有结婚领证。

2、双方虽然已经结婚领证,但是没有共同生活。

3、彩礼是男方婚前给的,并且在给了彩礼后导致男方生活困难。

大家可以比照一下上面这三个条件,只要这个女的更有耐心一点,多跟这个男的相处几个月,则这个男的可能连一分彩礼都要不回。

我昨天在微博中讲,说有时候法律规定跟不上现实发展变化。

大家可以看一下上面关于退还彩礼的三个条件,立法者主要是以双方是否结婚领证、是否同居等,作为是否退还彩礼的条件依据。这个法律规定,是在大约20年前写的

在当时,结婚领证和同居,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

但没曾想,时隔二十年,这些事情的严肃性大大降低,导致这样的法律规定在二十年后大幅度失去其原有价值。

传统婚姻的重要作用之一是,高度稳定性,即在两人结婚后,如果没有特别特殊情况的话,一般不能离婚。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离婚已经成了一件相对比较平常的事情。

而如果两人可以随时离婚的话,那又为什么要结婚呢?这可能是让很多现代年轻人感到困惑的问题之一。

而且,在个人财富迅速增长的时代,结婚意味着双方数百万资产的并购整合,而离婚又意味着双方数百万资产的分割清算,这不仅造成了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也让身处其中的个体十分难受。

所以,结婚率连年下降。

最后,我把这个新闻报道的原图,放在下面,供大家吃瓜。

1.jpg
2.jpg

来源:皇城根下刀笔吏pro 微信号:gh_6282f915a521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博海拾贝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bohaishibei.com/post/83009/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Telegr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