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海拾贝 文摘 资助八年的女生做家庭主妇,你怎么看?

资助八年的女生做家庭主妇,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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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识猷:#资助八年的女生做家庭主妇#这事吧,资助人肯定郁闷,受资助人也肯定觉得“有选择自己人生的自由”。

问题可能出在哪里呢?

一个是个人要对抗大结构,不一定每次都抗得过。
二是个人在做慈善时,无附加条件的资助可能是反人性的。

其实很多时候,父权制是会奖励顺应并加入其中的个体的,所以有时候对个人而言,最有利于自身的选择就是“打不过就加入”,尤其是在这个人资源匮乏、选择有限的情况下。这时候指责个人的选择,认为个人一定有更好的选择,有可能落入一种“何不食肉糜”的困境。

有句话说,“女权主义运动对抗的是结构,呼唤的是群体,保护的是个人。”

个人的选择,不必做过多过细的审视。没有人的人生经得起这样的审视。何况结构中得利者的人生反而少受审视和追问。

去寻找不公平的结构,辨识不公平的结构,反对不公平的结构。

水滴石穿,功不唐捐。

***

然后,关于资助者的郁闷。

这肯定郁闷,换谁不郁闷?

普通人都是出卖自己人生去换钱。现在的结果等于是她送出去自己的一部分人生,希望能削弱一点父权制,然后发现某种意义上“资敌”了,反而增强了大的结构。

也谈不上“干涉受资助人的选择”。她就默默胸闷,回家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发个贴,也隐藏了对方身份,很有分寸了。

别说资助者有道理,哪怕她没道理,“情绪”本身都是合理存在。

问题可能还是出在,个人在做慈善时,无附加条件的资助可能是反人性的。

当然,受资助者的人生选择还是不应受过度干涉。

在以上限制条件下,其实可以设计出附条件的资助方案,比如——

* 受资助者在毕业后,需要开始资助至少一名类似情况的失学女童。

这样,资助者的初心得到了尊重和流传。受资助者也依然能很大程度地自由选择自己的人生。

(如果受资助者的人生选择使得她甚至无法资助一个“当年的自己”。那么,是不是要重新审视下自己的选择?)

***

最后以曼德拉的一句话与大家共勉——

“愿你的选择映照你的希望,而不是你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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