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海拾贝 文摘 认识一对夫妻,男女双方都是办企业的

认识一对夫妻,男女双方都是办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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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佳杰Pierre:认识一对夫妻。
男女双方都是办企业的。
因为势均力敌的缘故,双方的财产在婚前婚后都是各自经营,不互相掺和。
唯一的遗憾是,女方的企业在15年的某次危机中资金链断了,本着弃车保帅的原则没有再救,直接放它倒闭。
之后女方发现,男方在外面养了个三,本想动用法律手段离婚分割财产,但请律师调查后放弃了这个念头。

为啥呢?男的&三形成了非常强劲的利益同盟。
男方的公司是以销售和人力为导向的,而非资产导向。
男方公司的核心人员,外包给了女方成立的劳务公司。
劳务公司属于轻资产,女三白手起家也办的起。
男方公司每个月会给女方公司一定数额的返佣。
妻子曾经尝试过举报税务,竹篮打水一场空。
因为女方公司的毛利恰好就在市场平均毛利之间,没有显眼的超额利润。
无论从税务上、法律上,还是公司经营手段上,女三的公司都是合规的。

更要紧的是,男方的公司前些年设备老化,开始更替设备了。
他这次没有选择直接购买设备,而是选择让女方再投资一家公司。
女方是穷学生出身呀,这些年通过劳务公司赚到了一定的身家。
她用这些身家再贷了点钱,成立新公司,购买新设备,再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借回给男方公司。
关联交易市场化定价,挑不出半点毛病,还使得男&三的利益同盟更加紧密了。
因为女三一旦和老板分手,他投进去的钱有大于50%概率会亏掉,她脑袋清醒得很。
所以妻子无论是用离间计,还是请男模去勾引女三,都是白搭。

女三不是恋爱脑,是个正经双一流硕士。
她和女方妻子在20年对线过一次,女三讲得明明白白。
她是一穷二白考到某城市的,这张硕士文凭半毛钱都不值。
她自己有点小本事,但如果靠自己创业,别说给家人买一套600万的房子了,可能还在愁每个月房租交不交得起呢。
所以她也请正妻不要枉费心机,现状就是这么个现状,如果正妻和老公离婚,一定吃亏,不离也是她吃亏。
现在正妻并没有想到破局的方法,故而暂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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