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海拾贝 文摘 「艾尔登法环」创造了40亿人民币的收入,而在角川公布的利润里,只统计到了2.7亿人民币

「艾尔登法环」创造了40亿人民币的收入,而在角川公布的利润里,只统计到了2.7亿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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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阑夕:因为FS社的母公司角川集团公布了财报,加上「艾尔登法环」的销量一直也都挺透明的,所以一个很简单——但也很有误导性——的算式被套了出来:

1340万份销量,乘以298元人民币的单份售价,相当于「艾尔登法环」创造了40亿人民币的收入,而在角川公布的利润里,只统计到了2.7亿人民币。

于是,制作了这么屌的一款3A大作,结果开发商只挣了3亿人民币不到,简直纯纯的惨,这么下去还有谁愿意做单机游戏啊。

相比之下,姑且不论一年300亿人民币流水的「原神」这种顶流,任何一个t1.5以上级别的手游,开服首季度3亿流水都只能说是及格线了。

所以,这个世界是不是错了?

唔。

首先当然不否认3A游戏的制作确实属于风险收益比不太划算的选择,尤其是在这个泥沙俱下的时代能够坚持开发单机作品更是难能可贵,站在游戏产业的鄙视链上,轻蔑手机游戏的吸金、心疼单机游戏的艰苦,是有着天然政治正确的立场。

不过「艾尔登法环」的账,倒还真不能这么算,比如把人家的利润去对比其他手游的流水(收入)以显寒酸,这就过于外行了。

更重要的是,像是米哈游这样的公司,对于旗下游戏产品是从开发到发行都有全链控制的,自然可以拿到游戏的全部回报,而FS社/角川集团之于「艾尔登法环」却并非如此。

一个可能有些反常识的信息是,尽管我们都知道,宫崎英高的屁股粘在神坛上就没下来过,是他带着FS社的几百名员工哼哧哼哧的做出了老头环,但是,老头环这款游戏,版权却不是宫崎英高和FS社的。

事实上,除了「只狼」之外,其他所有魂系游戏基本是都是共有版权,是FS社和发行商交叉持有的,同时,发行商会分走很大一部分的游戏收入。

等等,先别急着骂资本,没有人把刀架在宫崎英高的脖子上让他出让版权,是FS社主动这么做的,以「艾尔登法环」为例,FS社就一如既往的拉来了万代当金主,不止是发行,连开发成本——FS社的人员工资开销——都由万代负担了

这种合作的好处在于,FS社不必顾及自己的生存问题,可以安安心心的做游戏,无论游戏做成了做砸了,都有万代兜底,不会让公司垮掉。

当然了,代价就是万代扮演了甲方的角色,FS社反而变成了承包商,全员打工人。

这也是一个非常具有日本商业环境特色的风险投资模型,仅凭FS社自己,实际上是做不出来「艾尔登法环」的,纵使几百票人喝几年西北风做出来了,也没有能力发行这款游戏,宫崎英高只能找人分摊风险,同时共享收益。

在这样的框架里,一份游戏298块钱卖了出去,但这298块钱不可能就等同于开发商赚到手了,Steam要分钱,索尼要分钱,万代要分钱,角川要分钱,在这些出资出力方分完之后剩下的,才是FS社靠这款游戏赚的纯利,也就是被算出来的那2.7亿人民币。

的确不算特别多,但它并不能说明3A游戏很惨、很不挣钱,恰恰相反,作为一款现象级的单机大作,「艾尔登法环」盘活了这么长的一条产业链,让每一个参与方都能挣到钱,这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了。

倒是不必强行去和独立的手游公司对比盈利能力,这既不科学,也难免自轻自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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