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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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好几个平台看到同一个八卦,大意是说一对结婚20年的美国湾区夫妻,妻子去年5月病故,男方7月重新结婚,女方是大陆投奔过去的,8月女方就怀孕了。

这引起了亡妻父母的不满,继而引发了财产分配上的纠纷。亡妻生前买了保险,获赔200万美金,但法律上这钱和她的父母没有关系,男方提出愿意给5-6万美金赡养,最终两边谈崩,于是就闹到了互联网。

有个前提要讲一下,这对夫妻很早就移民了,所以这是美国高华的家事,不适用中国法律和道德。不过看起来这些移民的高华并没有很好的融入到美国社会,因为一旦出现纠纷,两边第一时间想的还是到中文网路上占据舆论阵地,要中国的键审团判决。有本事写英文作文,去推特和ins上面带老黑和老白的节奏。

具体到守丧这事,我发现老婆去世后老公再婚确实挺常见,我知道的就有好几例。很多人把这归为男性太渣,我觉得未必是没感情。男的给老婆生前治病是全力以赴,生离死别也哭的稀里哗啦,感情是真感情,但老婆去世后不久就重新再找也是真的。

由于我本人没经历过,不明白其中的心路历程是什么,所以没法做价值判断。但分析了一下,可能有两方面原因。

一是中老年男性只要保持不错的经济条件,即使在丧偶之后依然可以保持不错的婚恋竞争力,比如这位湾区名企员工,硬件还是挺不错的,所以2个月就能轻松在大陆找个妹子投奔去给他生孩子,如果丧偶的是女方,要在国内找个鲜肉再婚不容易。

中国人在结婚这事上对男女的要求是不一样的,钱可以越挣越多,而青春容貌只会越走越远。

二是男性通常在婚姻中是被照顾的一方,所以结婚可以改善生活质量,而女性如果不考虑经济因素的话,结婚大都会降低自己的生活质量。所以再婚这事上男性普遍比女的更有动力。

中老年独身女性,只要想开了放飞生活,活得贼潇洒。

……

这整件事里我觉得可以做的更好的,就是女方本可以在生前做好财产安排。中国人通常对遗嘱很忌讳,明明很在乎钱又不愿明说,等到人死之后再拉下脸撕逼一样不好看。

我很早就和老婆说过万一我那天突然去世,要她给我妈一笔确切数额的钱养老,剩下的她好好抚养孩子,如果她想再婚随她高兴,我那会都烧成灰了也不会介意这个。

为了便于达成共识,说这话的时候我妈也在旁边,所以是说给她两听的。

总之不要留下太多的模糊区域,也不要随便的考验人性,因为人性通常经不起考验。

最后我想问问大家,你们觉得配偶要为自己守丧吗?

来源:猫笔刀 微信号:maobid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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