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馥LIUFU:如果睡虎地秦简的主人直播连线做秦律咨询会什么样的呢?
可能是:
喜:“您好,这是令史在线,请问我有什么可以帮助您吗?”
女子甲:“你好,使君,我上月跟新老公结婚了。”
喜:“新老公?额,那就旧老公呢?去世了?”
女子甲:“没死啦。这就是我困扰的事情。当年我年少不懂事,听了媒人的话,嫁了隔壁郡的老王。然后,我们可能因为年龄相差太大,怎么都处不好。然后,我真的受不了他,就离家出走了。”
喜:“然后,你找到了现任。现在是想咨询怎么和离?”
女子甲:“对啊。”
喜:“来不及了啦!你搞错前后次序了,就现在的情况来说,一般都是要判……”
女子甲:“啊……不是说身高不到六尺不判的嘛!”
喜:“你身高没有六尺啊?那当时你去官府登记婚姻的时候,虚报了身高?”
女子甲:“登记是啥?当时,我们就办了酒,没登记啊。”
喜:“没登记啊!那没事了,祝你新婚快乐,下一个。”
(《睡虎地秦简》:“女子甲為人妻,去亡,得及自出,小未盈六尺,當論不當?已官,當論;未官,不當論。”)
男子乙:“您好,使君,我有一个朋友,先前呢,他被他的前妻以弃妻不书之罪给告了。然后,他被罚了两副甲。这个罪呢,我是,是我那个,他是朋友认的。”
喜:“诚如此,那你要申诉什么?”
男子乙:“不服的是为什么罚我耐刑啊?我老婆,不,我是前妻,她这个人很凶悍的,经常奚落我,那我肯定很气嘛。然后,我说不过她,就动手了。因为当时我在气头上,确实下手狠了一点,不小心将她的耳朵撕裂了。”
喜:“那你被罚耐刑没有问题啊。按着《秦律》呢,斗殴撕裂他人耳朵的情况,都是处耐刑的。这里不分男女,也不分夫妻不夫妻的。”
男子乙:“不一样,男的哪有挂珥的,戴耳饰的?我是因为扯她戴耳饰的,才不慎重造成了这个结果。”
喜:“对嘛,你不去扯人家的耳饰,人家的耳朵也不会撕裂。所以,判你耐刑是没有问题的。就这样,下一个。”
(《睡虎地秦简》:“妻悍,夫毆治之,夬()其耳,若折支(肢)指、胅(體),問夫可(何)論?當耐。律曰:「夬()人耳,耐。」今夬()耳故不穿,所夬()非珥所入(也),可(何)論?律所謂,非必珥所入乃為夬(),夬()裂男若女耳,皆當耐。”)
(《睡虎地秦简》:“「棄妻不書,貲二甲。」其棄妻亦當論不當?貲二甲。”)
男子丙:“您好,是这样的,我一个远房的表叔,为人很冲动。前段时间,跟朋友因为一点小事,起了争执。然后,我表叔一上头,就拔剑将对方的发髻斩掉了。”
喜:“哇,好快的剑。”
男子丙:“是一把好剑,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表叔后来被罚完为城旦。”
喜:“这个判罚没有问题,按秦律确实如此啊。”
男子丙:“怎么没有问题?那个男的是一个秃子!那个发髻里大部分是假发!”
喜:“大部分是假发,也就是说,还是有一部分真发的。”
男子丙:“也就一点啦。那个男的是一个光明顶,两边有点头发,就是靠两边的头发接假发才判处一个发髻的。”
喜:“那还是斩断了人家的发髻。那这个判罚就……”
男子丙气愤挂断电话。
喜:“唉,这么激动的嘛。各位还在直播间的朋友们,咱们遇上事情还是要冷静,尽量不要上头,更不要上手,尤其是不要拿铍、戟、矛等兵器。不然,不管有没有造成伤害,都是要以拔剑相斗论罪的。”
(《睡虎地秦简》:“士五(伍)甲,拔剑伐,斩人发结,可(何)论?当完为城旦。”)
(《睡虎地秦简》:“铍、戟、矛有室者,拔以,未有伤(也),论比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