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海拾贝

父母教育不好,铁拳来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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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果同学来了喔:今天有一个咨询,一开始说是两伙人在KTV不知道为什么打起来了,验伤全都不构成轻伤。报完案讯问完外面晃荡了20几天后又都抓进去了。对方12天的行政拘留,咨询的家属这一方直接刑事拘留,罪名是寻衅滋事罪。

我给她们解释,这个罪可大可小,关几天放出来也有可能,判几年也有可能。可是双方互殴为什么差别这么大呢?

聊了好久聊出来了:这边有个人在KTV走廊里遇到小姑娘摸人家脸(我觉得实际可能不只是摸脸),小姑娘回包房和男朋友说被摸脸了于是双方才打起来。

我说:你们不认识人家就去调戏人小姑娘,没事挑衅,这妥妥的寻衅滋事啊!

再聊细节更多:他们打听了一下消息,内部人士说别人还有可能取保候审,唯独摸脸那小子不可能,因为对侦查人员态度恶劣。

具体表现包括:打架时都凌晨了,警察把一群人带回派出所讯问,那愣头青居然说我困了你们等我睡够了再说。警察等到天亮再审,他说你们要关就关无所谓。还给警察留了个假的电话号码,导致后来警察找他打电话根本找不到人。

真是活该啊!不作死就不会死,警察不给他弄个刑事责任都对不起他这作死的路数。

@消防水龙头:不不不,这个公家办案不存在个人感情和报复心理的,主要这个行为令人觉得他有社会危险性和脱逃伪证等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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