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海拾贝 文摘 这个死好面子的人,活着,就为了实现曾经吹过的牛

这个死好面子的人,活着,就为了实现曾经吹过的牛

今天,差评君发现了一个不按套路出牌的人。

这人就是 Tom Anderson(汤姆・安德森 以下简称汤姆),讲真,读完他的故事,才知道什么叫人生。

年轻时的他,有一张帅气的脸。

虽然现在老了,但他的笑容依然能显现出他的放荡不羁。。。

俗话说,容颜易老,但禀性难移,汤姆从小到大就爱吹牛,他特别喜欢被人崇拜的感觉,你要说他哪里不好,他还跟你急。

换句话说,就是死好面子。

汤姆 1971 年出生,12 岁的时候,因为看了一部名为《 战争游戏 》的电影。

战争游戏

(大概情节是,天才少年大卫・莱特曼,利用黑客技术,入侵了美国的模拟战争系统,结果阴差阳错,拯救了世界。)

估计是片头没有写明,本故事纯属虚构,让汤姆误以为当了黑客,就能拯救世界,于是,开始了黑客生涯。

他给自己取了一个屌屌的代号 —— Lord Flathead(傻子大人),还招了 40 多个小弟,组成了一个黑客组织。

为了在小弟们面前吹牛,汤姆黑入了美国大通曼哈顿银行的安全系统,那时候,他才 14 岁。

报导此事的洛杉矶时报


那个年岁的汤姆患了中二病,以为自己有主角光环,丧心病狂的警告银行:“我要免费使用你们的系统了,请不要报警,不然我将破坏所有数据。”

呵呵,银行当然报警了。。。

当时,约 50 名 FBI 特工冲进汤姆家中,本以为可以逮着一个黑客大佬,结果发现只是一个 14 岁的小破孩。

因为年龄太小,FBI 的特工没法逮捕他,只是把他电脑没收了。。。

(汤姆:不好意思,让你们白跑一趟了!!)

此后,汤姆老实了一阵子,顺利进入了加州大学,专业是英语(估计跟国内的中文专业性质一样)。

但是,进入大学后,汤姆并不怎么专心学习,反而是组建了校园乐队 Swank,并担任了主唱,玩起了摇滚音乐。

感受一下这画风

毕业之后,又研究了一段时间的哲学,并没有创造什么理论,又回到了摇滚路上。

也正因为爱摇滚,2003 年,汤姆找来音乐同好,Chris DeWolfe(克里斯・德沃尔夫)。

左克里斯,右汤姆

两人合伙开发了一个音乐分享网站 —— MySpace,中文名译为聚友网。

为什么不翻译成 “我的地盘” 啊喂!!

这是我的地盘

而且,汤姆也真的做到了,我的地盘听我的,他允许每一个 Myspace 用户,自定义主页的风格(就像之后大家熟悉的 QQ 空间换皮肤)。

比如摇滚风

Myspace 创立的时候,Facebook,Twitter,还不知道在哪呢,不过,你不要以为,Myspace 就是社交网络的鼻祖了。

事实上,真正的社交鼻祖是 Friendster,就是下面这个。

当时,汤姆在 Friendster 上分享了几首音乐,然后有了一些粉丝,让他体会到了被人崇拜的感觉。

但, Friendster 毕竟是别人的地盘,所以他就仿造出了 Myspace。

刚开始,没有用户,他就跑去 Friendster 那里挖墙脚,凡是因为性、言辞暴力遭 Friendster 封号的网红,都被 Myspace 招致麾下。

而且,他还有另一种恶趣味,那就是在每一个新用户注册时,系统会强制要求关注汤姆,就这样,汤姆曾拥有两亿多粉丝,肯定是虚荣心作怪。

你敢信,这是一个 CEO 的所作所为?

经营不到两年时间,汤姆和克里斯觉得差不多了,就以 5.8 亿美元,将 Myspace 卖给了新闻集团(就是默多克那个公司)。

当时所有人都认为默多克捡了个大便宜。

从左到右 邓文迪,默多克,汤姆,克里斯

(发布会上,汤姆特意穿了一件带 CASH 图案的衣服。)

收购之后,默多克急着变现,他说:“MySpace 的年度盈利政策是 10 亿美元。”

这让仍旧在 MySpace 就职的汤姆非常反感,而且,汤姆也厌倦了上班的日子:“整天上班累死累活难得半日清闲。”

既然这么不好玩,那就不玩了。

2011 年 9 月,他在 Facebook 发消息称,其实我在 2009 年初就离开了公司。

(把默多克他们摆了一道)

他还不忘捅老东家一刀:和大部分人一样,我已经不用 Myspace 了,不喜欢一个新人对 Myspace 做的一切。

那么,辞职之后干嘛呢,搞投资,玩摇滚?

你们把汤姆想得太简单了,这一回,他扛着相机环游世界去了。

汤姆说:“我很高兴我离开了 Myspace,并开始摄影生活,如今我发现摄影才是我最热爱的事,摄影让我又找回了生活的激情。”

但,黑客,摇滚,哲学,摄影,到底哪一个才是你最爱??

刚开始,汤姆不太适应有钱人的生活,出去旅行都是开面包车。

后来觉得连利息都花不完,于是买了架飞机,去旅行。

(这才符合你的身份嘛!!)

其实汤姆走上摄影的道路,也是一次意外。

2011 年,他去黑石沙漠参加一个叫火人节的狂欢节。当时他还是个摄影菜鸟,无意中拍到了一对热吻的恋人。

觉得意境不错,就向朋友炫耀,结果等来的不是夸奖,而是嘲讽:“你的技术好烂”。。。

最受不了别人贬低的他,下定决心,钻研摄影技术。

为此,汤姆游遍整个世界,边走边玩边拍照,摄影技术也就越来越屌了,拍下的那些风景图,做桌面背景都没问题。

新西兰的雪山风光

奥地利静谧的夜

拉斯维加斯的荒漠

起初,他都会选择比较安全的地方拍照,但后来他越来越冒险了,不知道保险买了没,遗嘱写好了没??

站在冰岛的江边

在大海边浪

居然还近距离观看火山

玩过这么多地方,让汤姆印象最深的就是中国,他说,这是一个有内涵的国度,别有一番风味。

北京博物馆的夜晚

台北的夜田

垂钓的渔夫

现在汤姆的技术,获得硅谷最佳摄影师也绰绰有余了。

而走上这条道,无非就是想证明,我才不是摄影渣渣呢!!

更重要的是,汤姆利用这些照片,还能收割粉丝,比如 Instagram 上,就有 23 万粉丝了。

但,谁也说不准,玩腻了整个世界之后,汤姆又会一头热的扎入哪个领域。

最后,拿他自己的话说:

我常常不按套路出招,如果你在 Myspace 成立前认识我,你会以为我一辈子都要在大学里教哲学;如果你在我上大学之前认识我,你可能会认为我想要成为一个音乐家。

来源: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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