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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够花心?看看他老师罗素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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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大妈:徐志摩那首《再别康桥》,是1928年他去剑桥故地重游,拜访罗素夫妇后写的,所以叫“再别”。他第一次去剑桥是八年前,当时他刚拿到哥伦比亚大学硕士,经过狄更生介绍,徐志摩以特别生(旁听生,无学位)进入剑桥国王学院,希望跟罗素学习。但是当时罗素已经不在剑桥工作了,所以徐志摩费了很大的劲才和他联系上,从此成为罗素家的常客。

徐志摩大家知道的,感情生活那真是丰富多彩,但比起他视为老师的罗素,那还是太枯燥无聊了。徐志摩拜访的时候,罗素的太太已经是他的第二任妻子。他的第一任妻子名叫艾丽斯,比罗素大5岁,两人都信奉社会改良、为女性争取权益,算得上志同道合,因此不惜私奔也要在一起。但在30岁的时候,罗素突然觉得自己不爱35岁的妻子了,他自己声称毫无预兆,爱意就彻底消失。但是艾丽斯不干啊,凭啥啊?于是俩人就一直没离婚,就这么拖着。拖了多久呢?19年。

当然了,不离婚不耽误罗素在外面忙活就是了~

后来终于离婚了,他娶了一个比自己小22岁的牛津大学生朵拉(图中罗素的伴侣),这也就是徐志摩拜访的时候见到的罗素太太。朵拉是高材生,思想也开放,俩人结婚的时候就约定开放式婚姻,也就是双方都可以拥有其他情人,互不隐瞒。

显然当时还没有杜蕾斯,那么搞出别人的孩子咋办呢?罗素在《婚姻与道德》里就说了,不要看重血统、反对把孩子当成私有财产。谁的孩子不是孩子呢?我养着!

俩人生了一儿一女后,真正的考验开始了:

朵拉先是生下了一个美国人的孩子,取名鲍勃。罗素一开始对鲍勃还不错,登记成自己的孩子,后来就有点咋想咋不对劲。有一次,他在一个贵族年鉴上看到孩子的名字,被列为罗素的后代,他就借着“贵族是很重视血统的”这个理由,把鲍勃从家族中除名了。

也就是他对妻子有情人OK,对妻子生下情人的孩子也OK,但是不能如自己说的那样,接受情人的孩子进入罗素伯爵的世袭血脉谱系。

然后朵拉又生下了另一个男人的女儿,罗素终于忍不了了,俩人最终离婚。

当然你别忙同情罗素,他女朋友也一大堆,其中有一个是他的学生,也是他第三任太太妻子帕特里夏・斯彭斯。他俩结婚的时候,罗素 64 岁,帕特里夏 26 岁。

这段婚姻主要是因为帕特里夏疯狂崇拜罗素,但罗素么,不可能老实的,即便俩人生了个儿子,罗素依然在外面花擦擦。帕特里夏可不惯这毛病,俩人最终离婚收场。

此时罗素已经80了,但是他居然又一次无缝衔接的结婚了,这次的新娘是他的牛津旧识,小他 17 岁,这次他终于没有再离婚。伊迪丝照顾他,陪伴他直到 98 岁离世。

哦对他和艾略特的妻子也有一腿,关键艾略特也知道…..

甚至还有一个美国女学生追他追到英国,罗素安排她住在了莫雷尔夫人的庄园里,但是显然没有跟她有什么结果。这个女学生精神遭受巨大打击,后来瘫痪。

莫雷尔夫人是谁呢?为啥住她家呢?她老公是国会议员,有钱有地位,并且她是罗素长期的情人和红颜知己….

那你说莫雷尔夫人这么搞,她老公没意见吗?

你别说,还真没有~

比起老师,徐志摩是不是够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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