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门大妈:读十九世纪的法国小说,经常会遇到一个让人一头雾水的词——“年金”。比如某个人物出场,介绍说他“有两万法郎的年金”,周围人立刻肃然起敬,觉得这是个绝佳的结婚对象。当时我就很奇怪,到底啥是年金?怎么还按年算?是不是退休金?其实不是的,这是当时法国社会一套非常核心的理财和生活方式,搞懂了这个,法国小说里一半的悲欢离合就全看明白了。
所谓的“靠年金生活”,可以简单理解为买国债吃利息。比如一个人做买卖攒下了60万法郎现金,他不想干活了,想躺平享受,就把这60万拿去买法国国家公债。当时法国政府最常规的公债利息大概在5%左右,也就是著名的“五厘息公债”,所以他每年什么都不用干,就能稳拿3万法郎的利息。在那个年代,普通工人一年累死累活也就挣几百法郎,3万法郎绝对是妥妥的富人阶层。
听起来像今天买保险存款收利息啥的?不是的,这60万本金交给了国家,是不退的,他只拥有每年收利息的权利。不过和今天不一样的是,这个收息权可以当做遗产传给孩子。如果他死了,他孩子能继续收利息。
那么如果某天他需要用一大笔钱呢?之前说了,这个本金国家不退的,但是这个“收息权”是可以交易的。他可以去证券交易所,把这个“收息权”像卖股票一样卖给别人。如果国家政局稳定,这玩意儿就是硬通货,甚至比房子还好使;但如果国家打仗或者经济崩溃,大家疯狂抛售,你的收息权可能就会大幅贬值。在当时的法国,买足年金就意味着实现了财务自由,是很有面子的事情。而老板苦哈哈做生意创业,是不体面的,在贵族眼里是下等人,因为贵族不工作。所以很多人愿意买这个“收息权”,一来相当于有个稳定收入,不用看人脸色,按时拿钱,躺平也不怕;二来也是为了社交资本,脱离了劳动(哪怕是大老板),就显得自己更加体面更有社会层次了。而且当时的税法也极其偏袒食利者,年金收入几乎免税,做生意的利润却要被层层盘剥,这就更逼着有钱人一赚够本就立刻转成年金。
但是世界上没有千秋万代稳赚不赔的事情。1797年,法国政府穷得要死,直接耍了一次流氓,宣布国债利息砍掉三分之二,史称“破産三分之二”。这相当于你原本每年3万法郎的生活费,瞬间缩水成1万,而且你的本金已经给国家了,拿不回来了。无数靠年金体面生活的家庭瞬间返贫,生活费都没着落了,生产资料也没了,也没有一技之长,许多体面家庭的女性去当交际花就是这时候发生的事情。因为这些女性都是在优渥条件下长大的,掌握了许多华丽但是不赚钱的技能,你说在当时,这些女性能干啥呢?
那么国家不耍流氓,是不是就没问题了呢?也不是的。年金有个很大的特点,就是每年只发几次次,通常按季度或半年发一次,平时是不发的。所以如果平时突然需要用一大笔钱,又没存下这么多,就只能借贷。这就催生了当时的另一个行当——贴现和期票。你拿一张未来才到期还款的欠条(期票),去找银行或高利贷商人换现金,人家要扣掉一笔手续费和利息,这叫贴现。《包法利夫人》里的爱玛就是这么走上绝路的。其实爱玛并没有丰厚的年金,她只是个破落农庄主的女儿,但她向往巴黎贵妇那种有年金阶层的奢华生活。她为了偷情买丝绸、买马,手头没现金,就去借消费贷,签期票。高利贷商人勒合就是看准了她没有稳定现金流,一步步用高息复利把她套牢。最后爱玛欠下巨债,连家里仅剩的一点房产抵押权都被拿走,彻底失去了经济生命线,只能吃砒霜自杀。爱玛的悲剧,其实就是没有年金的命,却得了年金的病,用高息消费贷去维系食利阶层的体面。
更惨的是因为各种原因,把年金控制权交出去。比如《高老头》,他是个面条商,大革命时期发了财,晚年把做生意的钱全买了年金,一年大概有5万法郎的利息,原本可以过上极其奢靡的晚年。但是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女儿奴,为了帮两个虚荣的女儿在上流社会撑场面,他不仅每年把利息全给她们,最后甚至通过公证人,把年金的“本金收息权”也分批划给了女儿。刚开始有5万法郎年金,住好公寓;给大女儿还债,划走一部分,搬进差公寓;给小女儿养情夫,又划走剩下的,最后他连一法郎的年金都没了,只能住进破阁楼。在当时的法律下,年金一旦划走,就不是你的了。这就像现在有些父母,为了孩子把唯一一套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自己掏空全部积蓄,最后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晚景凄凉。
其实除了私人转移,当时还有个很有意思的社会现象:婚姻就是一场年金的合并。法国当时的婚姻合同极其复杂,简直像现在的企业并购案,男方出多少年金,女方带多少年金做嫁妆,必须在公证人面前算得清清楚楚。这里面最让现代人难以理解的一条规则是:妻子带来的年金嫁妆,丈夫有权花它产生的利息,但本金的控制权却死死攥在女方家族手里。
你可以把女方带来的年金,理解为女方家族设立的一个“家族信托”,或者是“一套只写了女方名字的收租房”。比如,富商女儿出嫁,娘家给了她价值100万法郎的国债作为嫁妆(按5%利率算,每年产生5万法郎利息)。结婚后,这每年5万法郎的利息是实打实的现金,丈夫作为一家之主,有权拿去花——还自己的赌债、买马、维持贵族排场,随他支配。但是,那100万法郎的本金(那个能生利息的“老母鸡”),丈夫是绝对碰不了的。他不能把这份国债合同拿去抵押,更不能把它卖了换钱。
为什么要定这种看似奇葩的规矩?就是为了防着女婿败光女方家底。
当时的法国,没落贵族和暴发户资产阶级联姻是常态。没落贵族有头衔但一屁股债,花钱如流水;资产阶级富商有钱但社会地位低。富商当然怕自己辛辛苦苦攒的家底被女婿一夜败光,所以通过婚姻合同把本金所有权锁死:利息给你花,但本金的所有权永远属于我女儿(和娘家)。万一女儿早逝,这笔本金所有权直接退回娘家,丈夫休想占为己有。
所以小说里经常有这种桥段:没落贵族拼命想娶资产阶级富商的女儿,其实就是看中了富商女儿那笔丰厚的年金利息,用来填补自己家族的财务窟窿,维持体面生活;而富商则图个贵族头衔,让外孙以后能生来就是贵族。而那些贵族女婿,每年只能干瞪眼等着利息到账,想动本金去翻本做生意?门儿都没有,急得跳脚却无可奈何。
写到这里会发现,年金就像是那个时代的“信托基金”或者“核心地段收租房”或者“可以继承的投资性保险”,它表面上是一张按年付息的纸,背后却拴着法国人的阶层、婚姻、面子和生死。虽然金融工具变了,但人性里那种渴望不劳而获、为了面子硬撑、为了亲情让渡底牌的软肋,古今中外,其实几乎没啥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