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掌柜深圳:遇到一个老网友,说有个朋友欠了他钱,告诉他个人户上没钱但公司户上有钱,让其找个公司公对公转账,然后自己提出来。
我给其郑重其事建议,不要这样做。
因为第一你找个公司,不是特别好的关系,没有人愿意收一笔不明来源,没有真实交易的款项。第二,哪怕找到公司,收了款后,再公转私,很严格的,有什么理由从对公户把钱转个人呢?况且,很多对公户不让公转私。
所以,拒绝此种方式,不要把风险转嫁到自己身上。
谁欠钱,谁想办法,他公司户上有钱,让其选择分红方式拿出来是完全合规的,为什么不这样做,然后再个人转个人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