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金融女民工:没用的知识了解一下。
看了一期刑满释放人员的采访,我的关注点在坐牢也是有工资的。
男,90后,坐牢的原因是,公司涉及经济犯罪,他不是实控人,但是他是法人代表,所以有连带责任。
服刑时间是931天,差不多两年半,出狱的时候带了3900元现金回家。
这3900元的组成如下:
1、其中1300元是他老婆在他服刑期间打到他在监狱里账户里的结余,用于日常消费;
2、2400元是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的奖励;
3、服刑期间日常劳动的工资,其中一部分会提取到个人账户用于刑满释放时的路费,防止他们没路费回家(好人性化),两年差不多有200块左右。
以上共计3900元。
关于服刑期间的劳动工资,被采访人也大致介绍了下,他当时主要是做衣服,真踩缝纫机,差不多每个月是120块钱左右,折合每天是4块钱。
至于工作强度,被采访人说,只要有活就要一直干,但是不存在没有活儿的时候,就是从早干到晚。想划水也很难,因为上洗手间要写申请打报告,程序繁琐,还不如坐那儿干活简单了。
在监狱里的日常就是,早上五点多起床,晚上10点睡觉,均为强制,没有空调(真的吗?),冬天一周洗一次澡,一次洗澡时间是3分钟。
这个被采访人,给人感觉就是很温和实诚的一个人,情绪稳定,面相也很柔和,不是那种看上去恶贯满盈十恶不赦之人。他之前在公司里也是从最基层的销售做起,因为表现好,被提拔去分公司做法人代表。公司出事以后,他主动去公安机关自首,一开始也说没关系,后来深入调查后还是被牵连了。
他坐牢之前已婚已育,有两个孩子,大的女儿当时估计6、7岁,小的女儿3、4岁,家里还欠了40万的外债,好在有个好老婆,不离不弃,这几年靠摆摊卖烤肠等各种小生意养活孩子还债。他出来以后现在一家人一起摆摊做小生意,生活终于恢复到正常的样子。
看完以后只有一个感受:我们一定要遵纪守法,也要对各种诱惑提高警惕,千万不要坐牢,为自己也为家人,我真的不想让厨子大冬天带着孩子们去卖烤肠。

